工作、學習、社交、運動……無論干啥沒有不需要腦力的。社畜們感嘆最多的就是“哎呀,我這個腦子呀!”
▲圖:攝圖網(wǎng)
每天大腦都要高速運轉(zhuǎn)來處理各種事情,真是快被“抽干了”!有沒有什么食物,吃了能“補腦”呀?
嗯……還真有!這就跟大家分享6種大腦最喜歡的食物,趕緊收藏保存起來以后肯定能用到!
1、 海產(chǎn)品
▲圖:自己拍的
海產(chǎn)品富含DHA,DHA屬于n-3系列不飽和脂肪酸,是大腦重要的組成部分,被譽為“腦黃金”,不僅有益于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的健康,還具有抗炎癥反應的作用。
吃魚是獲得DHA直接有效的方式,也有研究表明經(jīng)常吃魚的人患老年癡呆的風險更低。[1]
富含DHA的海產(chǎn)品常見的有:青花魚、三文魚、鱈魚、鱸魚、帶魚、黃花魚、石斑魚等,其中60g的三文魚就可以提供500毫克以上的DHA,50克的青花魚可以提供700毫克以上的DHA[2],都是非常不錯的選擇。
需要注意的是:不要選擇汞含量高的魚類,避免危害大腦和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的健康,比如大耳馬鮫魚、大目金槍魚 、馬林魚、劍魚、新西蘭紅魚等。[3]
▲圖源:美國FDA魚類食用建議
1份為下圖這么多:
烹調(diào)方式上也要注意首先絕對不能生吃,避免寄生蟲和細菌感染,其次最好選擇低溫烹調(diào),能保留更多的營養(yǎng),DHA損失較少,比如清蒸或者燉湯。
2、 堅果
堅果富含不飽和脂肪酸以及具有抗氧化的維生素E,對大腦和視網(wǎng)膜的健康起到重要作用,有助于維持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的穩(wěn)定。
比如腰果、花生、核桃、松子、開心果、葵花籽、榛子等。
不過堅果熱量較高,每天可別吃太多,根據(jù)《中國居民膳食指南》的建議,每天吃10克就行,大約相當于1個紙皮核桃或七八個腰果/開心果/巴旦木的量。
3、 雞蛋
雞蛋富含卵磷脂,卵磷脂是大腦細胞最重要的基礎結(jié)構(gòu)物質(zhì),可提供膽堿,和大腦健康息息相關。缺乏卵磷脂會讓人記憶力下降,影響認知功能。
最推薦的吃法是煮雞蛋或者雞蛋羹,少油炒雞蛋也尚可。不推薦炸雞蛋,因為不僅會破壞更多營養(yǎng),熱量還比較高,炸雞蛋的吸油率高達43%,不利于控制體重,也會增加患慢性病風險。
▲圖:《中國居民膳食指南 2022版》
4、 綠葉菜
綠葉菜中普遍含有豐富的維生素E、葉酸、黃酮類化合物和類胡蘿卜素等成分,對大腦衰老有延緩作用。
常見綠葉菜中莧菜、奶白菜、茼蒿、油菜、小白菜、空心菜、菠菜、韭菜、芹菜、油麥菜、香菜等都比較推薦。需要注意的是像菠菜、莧菜、空心菜這類草酸較高的蔬菜需要焯水后食用,避免影響其他營養(yǎng)素的吸收利用。
蔬菜建議每天吃到300~500克,其中綠葉菜最好能占一半的量。
5、 全谷物
全谷物加工程度低,營養(yǎng)保留更全面,不僅富含膳食纖維和礦物質(zhì),也富含B族維生素。大腦的正常發(fā)育需要有B族維生素的參與,有助于大腦神經(jīng)的修復,維持大腦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的正常運轉(zhuǎn)。
飲食中建議增加糙米、燕麥米、蕎麥、大麥、小麥、黑米等全谷物食物。全谷物可以和大米一起做成雜糧飯,比如糙米飯、燕麥飯、黑米飯等。在保護大腦健康的同時,也能增強飽腹感,控制體重。
6、 益生菌
有一些研究表明,腸道菌群的變化與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疾病有關,腸道菌群失衡可能會增加患老年癡呆的風險。[4]
也有動物實驗用益生菌對患阿爾茲海默癥的小鼠進行治療,發(fā)現(xiàn)可以改變小鼠的認知功能。
飲食上其實也可補充益生菌,比如酸奶、發(fā)酵豆制品、低鹽奶酪、泡菜等食物。同時還得注意補充益生元,益生元是益生菌的“食物”,有了它才能保證益生菌的增殖。蔬菜、水果、全谷物、豆類中都含有豐富的益生元,均衡飲食就能保證益生元的攝入。
總結(jié):
生活很廢腦,“補腦”有技巧!要想保證大腦的正常運轉(zhuǎn),飲食上就別馬馬虎虎哦!
參考文獻:
[1]汪志明,周強,陸姝歡,余超,肖敏,李翔宇.DHA在阿爾茨海默病的預防及輔助治療方面的功效[J].食品工業(yè)科技,2014,35(22):397-400.DOI:10.13386/j.issn1002-0306.2014.22.078.
[2]美國農(nóng)業(yè)部食品中心. https://fdc.nal.usda.gov/fdc-app.html#/food-details/175119/nutrients
[3]https://www.fda.gov/food/consumers/advice-about-eating-fish
[4]劉楊楊,劉丹丹,尹潔.益生菌預防常見老年疾病的機制[J].食品安全質(zhì)量檢測學報,2021,12(03):873-878.DOI:10.19812/j.cnki.jfsq11-5956/ts.2021.03.006.